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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工居檢後未安排7天自主管理 僱主最高可罰100萬2021-05-03 |
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影響,移工的入境防疫工作已成為各界關心的焦點,依台灣政府現行規範,移工在集中檢疫或居家檢疫14天後,應安排7天自主管理,否則僱主可罰5萬至100萬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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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勞動部公告,僱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以外的第三人,從事協助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所規定之來台工作外國人,須負責安排自主健康管理,若有違反相關措施者,可由直轄市、縣(市)勞工主管機關,依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款」,處5萬至100萬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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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句話說,包括從事海洋漁撈、家庭幫傭、看護及產業類相關工作的移工,在完成集中檢疫或居家檢疫14天後,應再進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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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自主健康管理居所之規定,原則上為一人一室,但要是安排獨立房間有困難,則各個床位應保持1.5公尺以上距離,室內也應備妥肥皂、洗手乳或75%酒精。除此之外,雇主也須提醒叮嚀其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相關事項,例如保持社交距離、戴口罩、加強手部衛生及環境消毒等,以降低疫情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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