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、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、養護機構、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。
2.護理之家機構、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、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、醫院、專科醫院。
3.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。
1.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、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、養護機構、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--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聘僱一人。
2.護理之家機構、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、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、醫院、專科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人。
3.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—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名。
4.申請外籍機構看護工人數,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籍看護工人數
底薪 | 23,800元 | |
健保費 | 1,058元 | |
勞保費 | 1,666元 | |
就業安定費 | 2,000元 | |
加班費 |
前二小時,加班費133元/小時 後二小時,加班費166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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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 28,524元 (不含加班費) |
履歷挑工: 本公司將依您的需要,E-mail或履歷表給您挑選。
視訊選工: 本公司將依您的需要,與勞工視訊挑選。
至當地挑工: 本公司將依您的需要,至當地選工 (衍生費用自付)
1.負責人身份證影本
2.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
3.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
4.實際收容人名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
5.本國看護工名冊
6.本國看護工勞保卡影本
客服專線 (02)2585-5406 | 傳真 (02)2597-8333 | service@saint.com | 員工專區
所載薪資費用、流程時間與承辦文件如有誤,請以各機關政府規定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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